我國《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》於109 年2月修正,異動最大之處在於稅式支出5,000萬元以下政策,均需送財政部複評,如果未獲核准則無法推行。5,000萬元以上政策,提出政策的部會必須會同財政部、行政院主計總處、國發會與學者等一併複評,評估可行性、估算稅收損失金額並籌措替代財源。
我國《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》於109 年2月修正,異動最大之處在於稅式支出5,000萬元以下政策,均需送財政部複評,如果未獲核准則無法推行。5,000萬元以上政策,提出政策的部會必須會同財政部、行政院主計總處、國發會與學者等一併複評,評估可行性、估算稅收損失金額並籌措替代財源。